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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档案管理制度
2006-12-25 10:05
 

教学档案管理制度

教学档案是提高教学质量、使各项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的必备依据,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必然要求。为充分发挥和利用教学档案在教学方面的积极作用,特制订本《教学档案管理制度》。

一、部教学档案的保存在部办公室,建档、收集、整理、保管责任人为部教学秘书。

二、学校以上所发的各级各类教学文件、规定、通知等,部领导和相关人员阅后存放在部办公室。

三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开课计划、课表、教学日历按年度在部办、教研室分别建档,教案存放在教研室。

四、考试大纲、试题、试卷及成绩统计分析由教研室建档保存。

五、部建立《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》,教职工个人的教学、教研等相关资料及个人信息一览表及时补充、完善后存档于个人档案盒内。

六、年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原始资料、数据保存在部办公室。

七、教学检查、考核、评教(课)及教师课堂评价表的原始资料由教研室保存。

八、部向学校呈报的有关教学方面的请示、报告、计划、总结等部办公室应保存好原始资料或复印件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0四年九月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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